
恶意串通投标

企业名称:广西绿桂鑫农农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2399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规定。
企业名称:贵港市覃塘区勇士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24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规定。
企业名称:德森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该公司投标文件上传电脑的“硬盘序列号”“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与四川省卿欣电梯服务有限公司上传该项目投标文件的电脑“硬盘序列号”“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相同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投标排斥其他供应商行为,且该公司授权代表存在提供虚假情况和拒不配合财政监督检查等行为。
处罚结果:对该公司处以本项目预算金额(600000元)千分之十的罚款,即600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该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年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的规定
企业名称:四川省卿欣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该公司投标文件上传电脑的“硬盘序列号”“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与德森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上传该投标项目文件的电脑“硬盘序列号”“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相同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投标排斥其他供应商行为,且该公司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存在提供虚假情况和拒不配合财政监督检查等行为。
处罚结果:对该公司处以本项目预算金额(600000元)千分之十的罚款,即600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该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年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的规定
企业名称:四川宏达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该公司在参加“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保和街道办事处胜利社区杨柳店南路9号院老旧院落改造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四川宗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一致,属于恶意串通。
处罚结果:罚款19819.8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企业名称:四川宗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该公司在参加“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保和街道办事处胜利社区杨柳店南路9号院老旧院落改造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四川宏达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一致,属于恶意串通。
处罚结果:罚款19819.8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企业名称:深圳市中润恒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深圳市共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创生态公司“)、深圳市兴能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能保公司“)和深圳市中润恒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恒泰公司“)三家供应商参加了由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卫生厂除臭系统酸碱罐及配件更换及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ZDL2019330960,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0万元,兴能保公司获得中标资格,中标金额为120万元。兴能保公司、中润恒泰公司和共创生态公司三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属于”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行为。另查明,中润恒泰公司、共创生态公司在本项目中系配合兴能保公司进行串通投标,在串通投标行为中起次要作用。同时,中润恒泰公司在本机关调查过程中向本机关承认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的客观事实。以上事实有兴能保公司、中润恒泰公司和共创生态公司的投标文件、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兴能保公司、中润恒泰公司和共创生态公司提交的书面说明等资料为证。”
处罚结果:1.罚款1.2万元;2.一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
处罚依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项、《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第四项
企业名称:深圳市兴能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深圳市共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创生态公司“)、深圳市兴能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能保公司“)和深圳市中润恒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恒泰公司“)三家供应商参加了由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卫生厂除臭系统酸碱罐及配件更换及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ZDL2019330960,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0万元,兴能保公司获得中标资格,中标金额为120万元。兴能保公司、中润恒泰公司和共创生态公司三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属于”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行为。另查,兴能保公司在本机关办案过程中主动承认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属于《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可以从轻处罚情形。同时,兴能保公司在本案串通投标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属于《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当从重行政处罚情形。以上事实有兴能保公司、中润恒泰公司和共创生态公司的投标文件、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兴能保公司、中润恒泰公司和共创生态公司提交的书面说明等资料为证。”
处罚结果:1.罚款1.8万元;2.二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
处罚依据: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项、《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第四项
企业名称:浙江奥廷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射击、射箭、冬季两项专用器材等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1ATP000366、包号:第六包)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3,586.32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河北燕大轧制装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太原理工大学机械、材料科研仪器设备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1ATP000863(SXTSC-TYLGZFCG2021-507-2))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49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秦皇岛市大开电子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太原理工大学机械、材料科研仪器设备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1ATP000863(SXTSC-TYLGZFCG2021-507-2))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49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山西创渊凯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太原理工大学化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号:1499002021ATP01971(TYYD-TYLGZFCG2021-122)、第二包)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30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深圳市博昇实业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忻州师范学院高尔夫、攀岩等设施设备项目(项目编号、包号:ZHZD-(2021)ZA-29-J-1、第一包)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4000.5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太原市远征科贸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山西农业大学办公楼、实验室网络优化升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LZX采[2021]0139)、山西青年职业学院电子商务高水平实训基地实训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XCL-2021-041)、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VR智慧教室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1ACS000885)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41461.7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北京中体磐石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忻州师范学院高尔夫、攀岩等设施设备项目(项目编号、包号:ZHZD-(2021)ZA-29-J-1、第一包)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4000.5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大连源隆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太原理工大学化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号:1499002021ATP01971(TYYD-TYLGZFCG2021-122)、第二包)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30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河南省陆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山西省临汾工商行政管理学校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更换项目(项目编号:SXYS-2021-068-01)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2097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河南顺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山西省临汾工商行政管理学校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更换项目(项目编号:SXYS-2021-068-01)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2097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山西英海涛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山西中医药大学2021-2022学年1学期教学实验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1ATP000655-Z2021007)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4883.97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山西宇海伟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山西中医药大学2021-2022学年1学期教学实验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1ATP000655-Z2021007)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4883.97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山西众思宇科技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山西农业大学办公楼、实验室网络优化升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LZX采[2021]0139)、山西青年职业学院电子商务高水平实训基地实训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XCL-2021-041)、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VR智慧教室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1ACS000885)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41461.7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上海必坚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忻州师范学院高尔夫、攀岩等设施设备项目(项目编号、包号:ZHZD-(2021)ZA-29-J-1、第一包)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4000.5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太原市小店区丰泽园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山西中医药大学2021-2022学年1学期教学实验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1ATP000655-Z2021007)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4883.97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河南钜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恶意串通
处罚结果:1.处以0.2622万元(贰仟陆佰贰拾贰元整)罚款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二年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企业名称:河南豫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恶意串通
处罚结果:1.处以0.2622万元(贰仟陆佰贰拾贰元整)罚款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二年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企业名称:河南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恶意串通
处罚结果:1.处以0.2622万元(贰仟陆佰贰拾贰元整)罚款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二年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企业名称:河南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恶意串通
处罚结果:1.处以0.2195万元(贰仟壹佰玖拾伍元整)罚款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二年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企业名称:河南君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恶意串通
处罚结果:1.处以0.2195万元(贰仟壹佰玖拾伍元整)罚款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二年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企业名称:广西合辉贸易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17511.53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规定。
企业名称:广西信科塑料管业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17484.02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规定。
企业名称:柳州腾塑贸易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17509.47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规定。
企业名称:重庆唐人恒强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你公司在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3日参与"酉阳县机关幼儿园城区办园点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号:21A00091)、"酉阳县丁市镇第二小学校等4所学校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号:21A00080)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经我局立案调查,认定围标串标的事实成立。
处罚结果: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八罚款15396.7元;2、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
企业名称:重庆明扬和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你公司在2021年8月23日参与"酉阳县丁市镇第二小学校等4所学校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号:21A00080)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经我局立案调查,认定围标串标的事实成立。
处罚结果: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罚款5870.75元;2、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
企业名称:重庆鸿展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你公司在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3日参与"酉阳县机关幼儿园城区办园点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号:21A00091)、"酉阳县丁市镇第二小学校等4所学校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号:21A00080)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经我局立案调查,认定围标串标的事实成立。
处罚结果: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罚款19247元;2、二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
企业名称:重庆双龙酒店设备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你公司在2021年8月16日、2021年你公司在2021年8月16日、2021 8月23日参与"酉阳县机关幼儿园城区办园点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号:21A00091)、"酉阳县丁市镇第二小学校等4所学校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号:21A00080)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经我局立案调查,认定围标串标的事实成立。
处罚结果: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罚款19247元;2、二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